经群众推荐、基层遴选和综合评议,拟确定郑瑞庆等11人为年第二季度“龙泉好人”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从年7月25日起至年7月28日止。公示期间,各单位和个人对上述人选在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、遵纪守法等方面如有意见,均可来电、来信向市文化产业和文明实践指导中心反映。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,单位请加盖公章。-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