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在集中财力办大事上下功夫。按照龙泉市乡村振兴五年行动计划(—),强化资金保障,年全市统筹安排财政资金18.5亿元用于“三农”事业发展,同比增长10.7%。坚持全市一盘棋,建立健全财政涉农资金统筹协调机制,积极构建县级集中财力办大事政策体系。年,筹措1亿元资金用于飞地项目,其中村级集体自筹万元,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万元。
二是在财政支农政策和资金统筹整合上下功夫。按照“撤销一批、归并一批、转换一批”“调存量、优化结构”的要求进行全面政策清理,整合归并后,财政支农政策为七大类发展专项。行业内涉农资金在预算编制环节进行整合,行业间涉农资金在预算执行环节进行统筹。积极搭建以“消除村集体经济薄弱村、乡村振兴建设等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平台,把性质相同、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进行统筹整合使用,年,统筹整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万元、扶持村集体经济万元、财政扶贫资金万元、移民扶持资金万元用于消除村集体经济薄弱村。
三是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上下功夫。对财政部门与管理部门的职责进行重新界定,明确了在财政支农政策制定、专项资金分配、项目管理等过程中的职责。明确了县级财政与乡级财政的分权,加大乡级财政支农项目安排权和资金支付权,加大因素法分配专项资金力度,增强乡镇财政的统筹能力。对特殊的单项资金按照“一个专项,一个管理办法”的要求,重新制定出台了《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》《低收入农户养蜂创收行动扶持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》等30多项管理办法。建设涉农资金项目库,截至目前已推广至全市所有财政专项资金。
四是在资金监管体系建设上下功夫。建立扶贫互助会、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等资金项目竞争性立项制度;项目立项实行评审制度,对部分补助资金大或社会影响面广的项目采取专家评审,邀请人大、政协、行业协会等参与监督;项目资金支付实行审价审计制度,通过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项目工程实行审价,资金使用实行审计;对项目立项、资金补助实行公示制度,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;对支农项目资金实行绩效评价,健全以评价结果为导向的涉农资金分配制度,确保乡村振兴领域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监管安全高效。
来源:财政部网站